本报讯 4月30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国有资产管理局将持有的疆南电力公司3%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新疆电力公司,同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至此,喀什、克州已全部将持有股权无偿转让新疆电力公司。
疆南电力公司自2001年成立以来,按照国务院有关安排部署,逐步深化和推进电力体制改革。2001年至2003年初步完成喀克两地州16个县(市)供电企业由属地管理转为疆南电力公司直管或代管模式;2003年公司实现网厂分离,2004年至2008年2月,全部理顺了喀克两地州16个县级供电企业管理体制。4月中旬,克州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将持有的疆南电力公司3%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新疆电力公司。
目前,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股权全部无偿转让给新疆电力公司的股权划转前期工作正在筹备之中。届时,疆南电力公司将成为新疆电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李建雄、王金刚)